政策動態

中港車回港檢驗續牌 可由車主直接駕駛

中港車輛回港驗車

為讓更多合資格的過境中港車輛回港驗車,運輸署今日(17日)宣布,除了現時的便利措施,即讓合資格滯留內地或澳門的中港牌車輛,由車主自行安排拖車服務,把車輛拖至在港已預約的指定驗車中心外,署方將於3月1至31日推出額外措施,進一步讓相關過境車輛,在指定日子直接由指定司機把車輛駛回驗車中心,以及續領香港車輛牌照。

署方表示,符合申請資格的車主,須在擬定車輛回港日兩周前,親身或經代理人透過電郵、郵寄或投遞箱向運輸署遞交申請表。該署於3月1日起接受申請,成功申請人將獲發批准信。獲批准的車輛須依照批准信上列明的指定日期及路線,由指定司機將車輛經港珠澳大橋駕駛回港直接行駛至已預約的指定驗車中心進行驗車,再辦理續領車牌的手續。車主在申請時必須確認車輛符合道路安全考慮,適宜在道路上行駛。

另外,由於每日獲准回港的車輛數目設有上限,運輸署呼籲申請人盡早遞交申請。運輸署將會刊憲,豁免獲批准的過境車輛在指定駕車回港當日的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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